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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嘉兴机场实施军民合用改扩建工程民航专用工程(非民航专业部分)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空军嘉兴机场实施军民合用改扩建工程民航专用工程(非民航专业部分)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2-12-08     浏览:0    
核心提示:嘉兴机场实施军民合用改扩建工程 经 国函〔2010〕116号 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54694
 嘉兴机场实施军民合用改扩建工程 经 国函〔2010〕116号 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54694.0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航站楼建筑面积25894平方米;航管楼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塔台建筑面积892平方米;货运站建筑面积2340平方米;飞行区专用消防泵房建筑面积145.4平方米;供水站建筑面积334.7平方米;垃圾站建筑面积61.6平方米;场务机务及特种车库建筑面积5611平方米;生活服务楼建筑面积3433平方米;综合服务楼建筑面积8126平方米;消防救援站建筑面积2456.68平方米;消防执勤点建筑面积510平方米;汽车加油站建筑面积310平方米;制冷供热站建筑面积843.7平方米;35KV中心变电站建筑面积2436平方米;总图工程等  ,建设地址位于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 ,计划于 2025 年建成。资金来源为 财政 ,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民航专用工程(非民航专业部分)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接受省发展改革委监督。
 
一、本次招标内容
 
总建筑面积54694.0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航站楼建筑面积25894平方米;航管楼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塔台建筑面积892平方米;货运站建筑面积2340平方米;飞行区专用消防泵房建筑面积145.4平方米;供水站建筑面积334.7平方米;垃圾站建筑面积61.6平方米;场务机务及特种车库建筑面积5611平方米;生活服务楼建筑面积3433平方米;综合服务楼建筑面积8126平方米;消防救援站建筑面积2456.68平方米;消防执勤点建筑面积510平方米;汽车加油站建筑面积310平方米;制冷供热站建筑面积843.7平方米;35KV中心变电站建筑面积2436平方米;总图工程等;
 
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方式建设空军嘉兴机场实施军民合用改扩建工程民航专用工程(非民航专业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航站楼、航管楼、塔台、货运站、飞行区专用消防泵房、供水站、垃圾站、场务机务及特种车库、生活服务楼、综合服务楼、消防救援站、消防执勤点、汽车加油站、制冷供热站、35KV中心变电站、总图工程等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幕墙、暖通、基坑围护、围墙、室外附属、海绵工程、污水处理池(若有)、设备(含电梯、消防设备、水泵房设备)、工作道路及场坪等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注:上述不包括所有的弱电系统、航站楼和货运站工艺设备。
 
本次招标□估算造价(☑概算投资)  75056.0464  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同时具有以下(1)、(2)项资质:
 
(1)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1联合体双方应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双方拟承担的工作、权利、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2.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投标。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各单位只能承担各自资质类别及等级范围内的工程。
 
2.3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 2 家,若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 。
 
2.4如以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承担本次设计工作或任务的单位。
 
☑3.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但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的除外。
 
6.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任意一方)具备以下“(1)、(2)、(3)”条业绩之一的即可:
 
(1)自2017年10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定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单个合同单体(或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20000 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的设计项目业绩,工作内容至少包括施工图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和加盖审图单位章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中担任施工图设计服务的业绩也予认可。】
 
(2)自2017年10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单体(或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20000 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和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如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3)自2017年10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单体(或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20000 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的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和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如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备注:上述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其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如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则投标人在业绩中所承担的工作须与本次所承担的工作一致,否则不予认可。所有的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公共建筑以《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中的定义为准,不含商住楼、仓储物流。】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执业资格;☑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的需提供)。如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牵头人拟派。
 
2.☑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3.☑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执业资格;☑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以下 “(1)、(2)、(3)”条业绩之一的即可:
 
(1)自2017年10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定日期为准】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公共建筑的设计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和加盖审图单位章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中担任设计服务(含设计分项负责人)的业绩也予认可。】
 
(2)自2017年10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公共建筑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和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如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3)自2017年10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公共建筑的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和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如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备注:上述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其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所有的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公共建筑以《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中的定义为准,不含商住楼、仓储物流。】
 
(三)其他: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上述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均不得相互兼任。
 
6.投标人资格业绩和人员业绩均可重复使用。
 
7.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本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见面开标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条规定为准。(1)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投标人原则上不得派代表至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代表应全程参与不见面开标。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线下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相关证明、证书原件等。(2)开标期间,投标人应使用数字证书(CA)在各自的电脑终端上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进行相关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各电脑终端上的所有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均被视为投标人的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4)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5)招标人公布投标人数量。若投标单位数量少于 3 家,招标人公布投标单位名称,宣布本次招标失败,结束开标;投标单位数量大于等于 3 家,进入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环节。(6)招标人启动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后,投标人应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解密时间结束,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 3 个,招标人公布已解密的投标单位名称,宣布本次招标失败,结束开标。(7)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或解密时间结束,招标人使用生成招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解密投标文件,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相关信息。(8)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场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相应功能进行异议(点击“我有异议”按钮,并选择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招标人应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文字答复。(9)开标结果公布后,投标人应在5 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确认完成后招标人公示开标结果。(10)投标人电脑终端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置应符合《关于印发《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招投标不见面开标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附件 2《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电脑终端配置要求》并运行正常,投标人承担因未尽职责产生的不利后果。投标人应提前阅读并熟悉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手册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登录界面下载、查看 。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2 年 12 月 8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9 日。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或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  18810099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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