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博兴公司2×1000MW新建工程电力工程质量咨询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博兴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博兴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 博兴2×1000MW新建工程已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博兴发电有限公司2×100万千瓦机组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鲁发改能源[2015]1362号)文件批准建设。本招标项目是 博兴2×1000MW新建工程电力工程质量咨询技术服务,工程名称为 博兴2×1000MW新建工程,项目公司为 博兴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其余部分通过项目融资筹措。
本期建设 2×1000MW 等级超超临界二次中间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并留有扩建条件。
招标范围:规范企业标准化行为,开展工程质量管理咨询服务工作的要求,提高本项目管理水平,降低项目建设质量风险,配合招标人开展质量监督各阶段服务,对招标人质监站监检准备工作进行咨询服务。参照《火力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2014版》的要求,对主厂房出零米、烟囱外筒结顶、大板梁吊装完成、锅炉水压试验、汽轮机扣盖、机组整套启动试运等质量监督各重要阶段性节点进行质量监督咨询服务。协助招标人开展质量管控活动,全面负责本项目质监站活动的组织与协调,包括质监站活动的迎检准备、会务安排、组织评审等工作,确保国家能源博兴2×1000MW新建工程符合电力质量监督体系各项规定,通过电力质量监督检查,按时取得质监站颁发的《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投运备案证书》。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投产后一个月。(如建设工期有调整,具体执行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其他: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投产后一个月。(如建设工期有调整,具体执行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服务地点: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纯化镇东王文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电力工程(含电网项目、电源项目)建设项目合规性评价技术服务或质量咨询技术服务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有1个担任过电力工程(含电网项目、电源项目)建设项目合规性评价技术服务项目或质量咨询技术服务项目负责人的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公司文件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2-1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2-19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