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环保能源发电项目厂外取水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 |
进度 |
黄梅 |
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濯港镇程光村 |
建设规模为 2 条日处理能力为 400t 的垃圾焚 烧线,配 1 台 20MW 汽轮发电机组。 |
项目拟定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2 年 10 月 15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焚烧线投运及机组发电完成 72+24h 试运行移交生产。 |
2.2 招标范围
序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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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招标文件价 格(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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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黄梅县环保能源发电项目厂外取水工程 |
黄梅县环保能源发电项目厂外取水工程的工程管理、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运 行、服务(包括配合性能试验、达标投产、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的总承包。 1.土建:包括取水泵房、进出水管道、阀门井、供水管线和外排水管线土方开挖、回填、 施工临建等。 2.安装:与本工程相关的设备的安装,包括但不限于水泵、管道、阀门、电缆、配电柜及 相应的自动控制设备、监控设备、消防设施、仪控设备安装、接线及系统调试。 3.供货范围:本工程建设所需设备的采购、供应、催交、运输、监造、验收、性能试验配 合、现场卸车、现场仓储保管、发放等均属于总承包人的承包范围。 4.服务范围:负责申办取水计量装置等检验检测验收和取证。负责管道施工所采取的的诸 如跨越河道、公路等方案需组织专家论证及报批等全部工作。负责完成专项验收:安全设 施、职业卫生、环保、档案、防雷接地、竣工验收等。负责场外取水系统调试、负责完成 政府相关部门质量验收。 |
60 天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条件
(1) 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 表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 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 应具有履行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服务项目的能力和相应资 质要求;具有完成服务项目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 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
(3) 在近 36 个月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 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公司无处置期内的供应 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4) 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失信黑名 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 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 并将查询情况 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5) 在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近12 个月未在系统内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专项资格条件
(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 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市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
(2)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 5 年内(2017 年 12 月 1 日至投标截 止时间) 须具有至少 2 个已完成的火电、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场外 取水工程业绩或单个造价 500 万元及以上的城市给排水工程的施 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主要内容、签字页等扫描件,并提供 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 项目经理资格:推荐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安全职业资格证 B 类 及以上资质证书,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从 业经历,且担任项目副经理及以上主要负责人职务的履历至少 1 个(需提供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应为 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近 6 个月社保缴纳凭证;年龄女性不超过 55 周岁或男性不超过 60 周岁。
(4) 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要求: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政府/行业 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评价师或安全工程师或安全员等资质证书,并有相应的从业经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 招 标 文 件 时 间 内 进 入 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 不接受现 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2 年 12 月 9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6 日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