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南港HDPE静电消除器1套-1021-A(WZ20230107-3069-18432-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静电消除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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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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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静电消除器\非标-Φ300-Φ500mm | 1.00 | 套 | 包1-静电消除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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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不少于1个与聚烯烃类风送系统配套的静电消除系统的使用业绩。 (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合同交货期2020年12月底之前。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等内容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合同复印件均视为无效业绩。 3.1.7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提醒:对于未提供本承诺书的投标人,将按“否决其投标资格”处理。 3.1.8 供货范围及工作范围不少于本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 3.1.9 满足技术请购文件中星号项目技术要求,技术文件中的星号条款均为废标项 3.1.10 静电消除设备技术指标 :消电器指标:正负离子流调节范围:0~±300μA,消电效率 90%以上(或 消电后物料荷质比绝对值≤0.3μC/kg)。监测器指标:测量范围-12μC/kg~+12μC/kg,静电识别率 0.01μC/kg,测 量误差≤10% 3.1.11 防爆等级:Ex Td IIIB T135℃。防护等级不低于 IP66。 3.1.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3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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