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黄骅港务三、四期主体设备维修(第一批次)项目监理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主要监理内容包括:1台翻车机、定位车、推车机驱动变频器及四翻翻车机主体驱动站、定位车行走轮维修;三、四期沿线更换维修驱动装置的皮带输送机14条(驱动27套);更换带式输送机变频器22套;更新SL8装船机悬臂皮带机及中继皮带机驱动装置3套;更新维修漏斗及溜槽19套(其中更换熔瓷衬板的漏斗及溜槽18套,转接机房更换曲线溜槽和导料槽1套),涉及机械、电气等专业。涵盖的项目工程总费用约为12252.35万元。
2.1.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质保期满(施工工期为730日历天)。
2.1.3.服务地点:河北沧州国能黄骅港。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港口装卸设备改造监理或码头工程设备监理服务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要求:(1)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并提供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总监理工程师须至少具有1个5万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设备监理服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2-1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2-20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