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五局四分局电建教育基地项目钢结构件采购项目询价
询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
水电第五工程局 第四公司(以下简称“询价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为电建教育培训基地项目采购钢结构件材料一批,采购物资拟使用该项目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成都市双流区长顺大道二段,主要包括1号楼-学员公寓,2号楼-培训及会议中心,3号楼-教育科研楼,4号楼-教育实训楼,5号楼-学生宿舍,6号楼-活动中心,7号楼-看台,以及配套设施,项目计划工期为24个月。
2.2.采购范围:电建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工程项目所需钢结构件材料。
2.3.采购数量: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H形钢柱 |
Q355B |
吨 |
20.35 |
腹板长度H:500;翼缘宽度B:400;板厚t:50;翼厚:50 |
2 |
十型钢柱 |
Q355B |
吨 |
16.02 |
腹板长度H:210/340;翼缘宽度B:200/150 |
3 |
H型钢梁 |
Q355B |
吨 |
28.94 |
腹板长度H:2400;翼缘宽度B:400;板厚t:38;翼厚:40 |
4 |
H型钢梁 |
Q355B |
吨 |
28.61 |
腹板长度H:1000;翼缘宽度B:150;板厚t:12;翼厚:14 |
5 |
H型钢梁 |
Q355B |
吨 |
3.47 |
腹板长度H:1050;翼缘宽度B:150;板厚t:12;翼厚:14 |
6 |
H型钢梁 |
Q355B |
吨 |
1.18 |
腹板长度H:500;翼缘宽度B:150;板厚t:12;翼厚:14 |
7 |
弧形楼梯 |
Q355B |
吨 |
13.86 |
详见图纸 |
注:以上数量为工程量清单数量,为估算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报价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4.交货时间:2022年12月-2023年3月,随工程进度需要分批供应。
2.5.交货
2.6.质量技术要求:
2.6.1技术要求:本次采购的钢结构件主要用于1号楼主体结构中,本次采购钢结构件原材料涉及的型钢均应符合《热轧型钢》GB/T706-2016、《热轧H型钢和部分T型钢》GB/T11263、《建筑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程》JGJ/T251-2011、《钢结构通用规范》GB55006-2021等国家相关最新规范要求。型钢加工时焊条均采用E50XX系列,焊丝及焊剂应满足行业现行标准,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书,严禁使用过期、药品脱落、焊芯生锈的焊条,成品到场时应提供焊缝检测报告。其余未明确技术要求以图纸为准。(本次询价提供的钢结构图纸为初版图纸,标的物数量为预估数量,报价人应充分考虑深化设计及加工损耗,询价人对损耗部分不再单独进行结算)。
2.6.2本次采购的钢结构件原材料限定如下品牌:宝钢、重钢、马钢三种品牌中任意一种,货物偏差及外观应满足国家规范验收要求,报价人需按照询价人图纸要求对型钢原材料进行深化设计,并将深化设计图纸交由询价人审核及确定后进行二次加工,成品
2.6.3交货时,必须同时按询价人要求提供一式六份原材料的材质证书、质量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2.6.4无论合同是否要求,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在合同有效期内国家颁布了新标准或对现行标准进行了修订,则应按照新标准或修订后的标准执行。
2.7.结算方式:先货后款,无预付款,按月挂账结算。结算周期起止为上月20日到本月19日。乙方凭甲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或《材料清单》,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于当月20日前到甲方办理材料款结算手续。结算时乙方向甲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国家正式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2.8询价人收到发票并校验无误后自材料挂账后,次月买方支付给卖方第一批已验收货物金额80%的货款,挂账后6个月内支付至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询价人同意银行转账支付方式,并接受承兑汇票或中国建设银行链融资e信通的支付方式(原则上该方式支付总额不超过结算总金额的30%),按照询价人财务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且承担因此发生的利息,询价人不贴息。
2.8.1.如遇到询价人业主工程结算款不能及时到位导致询价人暂时资金周转困难,延期支付的,报价人应予理解和支持,不应因此停止材料供应,且不得以此作为询价人违约的依据进行索赔。
2.8.2.质保金:质保期为12个月(质保期自供货完成后开始计算)。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的,与后续货款一同无息退还,此质保期为报价人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不作为免除报价人质量责任的依据。
2.9.报价人自行选择送货车辆,货到现场后由询价人提供起重设备并进行卸货。
2.10.报价保证金:无
2.11.履约担保:以银行保证金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50000元(伍万元整)。
合同签订前,报价人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有效期为合同履行完毕,最后一批物资交货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后无息退还。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报价人不能保证质量要求或施工进度要求,询价人有权根据违约情况按比例扣除报价人履约担保,直至解除合同。
3、报价人资格条件
报价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3.1.报价人为钢结构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具有钢结构生产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证书,产品近二年内取得国家认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
报价人为代理商的,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物资销售资质,取得生产厂家授权,提供授权委托书,其代理的原材料生产厂家及钢结构加工厂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全部资格要求,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允许生钢结构加工厂家授权多个代理商进行报价,但钢结构加工厂家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报价。
3.2.报价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在2020-2022年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并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需显示出合同金额或数量)。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一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
3.5.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3.6.报价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3.7.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2年12月19日17:00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