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坪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工程(勘察、设计、采购与施工总承包)EPC总承包公告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铜仁市中心城区川硐片区高新坪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工程(勘察、设计、采购与施工总承包)EPC总承包已由铜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铜发改生态农业〔2022〕100 号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与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新建高新坪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厂,污水处理规模30000m³/d,配套尾水发电站一座及光伏发电系统一套;新建污水收集管道14430m(包括D160、D110入户收集支管6700m),及配套的污水检查井等配套设施;新建再生水配水管网DN300-DN600总长度32260m(包括小区绿化再生水引入管道8760m),设置再生水市政道路浇洒、绿化浇洒取水点4处;新建DN600尾水排水管道2140m。项目总投资20742.93万元。。 |
2.2、招标范围:勘察(初勘、详勘等全部地质勘察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施工(市政公用工程、环保、安装工程(如有))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1)勘察资质:须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须具有市政行业(给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的在册人员,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项目拟派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的在册人员,具备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