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管理及有关抢险服务(2023-2026年)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福建 永安发电 项目福建华电永安发电 消防管理及有关抢险服务(2023-2026年)已由 福建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84/17-QT-02501 |
消防管理及有关抢险服务(2023-2026年) |
主要范围包括福建华电永安发电 三年期消防管理和应急抢险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
2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消防管理及有关抢险服务(2023-2026年)】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业绩要求:近年(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300MW及以上火电厂(含燃气电厂)或同等规模及以上核电站等电厂专职消防队服务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为合同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和盖章签字页);
7.财务要求:提交近三年(2019年-2021年)的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企业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