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台山电厂4号卸船机主驱动传动系统升级改造物资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广东公司台山电厂4号卸船机主驱动传动系统升级改造物资采购。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主要内容包含:台山电厂4号卸船机主驱动传动系统升级改造(包括:设计、物资和材料供应、设备安装、调试)。具体内容如下:
1)完成对4号卸船机交流传动系统的设计、出图,项目所需物资、材料等供应(含必要的备件、图纸、工具仪表、编程器、各类物品等)。
2)完成对4号卸船机交流调速传动系统的升级改造,包括拆除原有交流多传动调速系统、安装新的交流多传动调速系统(包含进线柜、拉触器柜、整流柜、逆变柜及相关的控制装置柜等)。
3)完成4号卸船机传动装置控制回路和通讯硬件及软件方面相应的升级,完成4号卸船机CMS、CabinView系统硬件、软件的升级。通讯方式采用新的成熟稳定的方式,涉及变频器与控制系统通讯电缆及光缆重新敷设,保证抗干扰能力优于升级前,整机接地系统重新检查及更换。
4)完成4号卸船机新的传动系统及电控系统的程序设计、编写、调试。
5)完成4号卸船机新的传动系统正常卸煤期间参数优化,运行情况持续跟踪观察。
6)完成4号卸船机安装期间的平台、墙体、配电室门窗破坏后的拆卸、更换、修复等。
7)完成电气室、工程师站地面整体绝缘防滑橡胶垫更换等。
2.1.3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2023年1月20日至2023年4月20日,计划工期为90天,
(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系统设计、物质供应,在采购方通知开工后30天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工作)
2.1.4项目地点:广东省台山市铜鼓湾台山电厂物资仓库。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或修理或改造),且许可子项目包含桥式起重机或门式起重机或门座起重机的A级资质;
(3)投标人如为变频器代理商,须提供变频器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17年10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卸船机电控系统安装或维修或改造的合同业绩,且改造后已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材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2-16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2-23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