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工程镇海基地二期丙烯腈项目1793-P0032-8028开关空气预热系统(WZ20230109-4815-18672-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开工空气加热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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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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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化工单元设备 | 1.00 | 套 | 包1-开工空气加热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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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其他化工单元设备配件 | 1.00 | 套 | 包1-开工空气加热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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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卖方(供货商)应在投标书中按分包商清单执行,选择清单之外的分包商均须投标前得到买方书面确认。 3.1.7 未得到买方书面授权前,卖方(供货商)不得分包全部或部分 3.1.8 卖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各专业文件)以及文件深度应当满足石油化工装置详细设计工程内容规定 SPMP-STD-EM2005-2016; 3.1.9 投标人在镇海丙烯腈项目无弃标行为。 3.1.10 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应是已证实应用的成熟设备。投标人近10年(2011年至2020年)8MW及以上燃烧室(含燃烧器)的制酸装置卧式结构空气预热炉系统(包含气气换热器)或52MW及以上辅助燃烧室(含燃烧器)自行设计和制造的整体供货业绩。投标人必须提供设备及配套附件的相关证明,证明文件需同时提供技术附件、合同和对应发票复印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用户名称、规格型号参数、签订日期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技术附件、合同、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文件不清晰或未提供齐全均视为无效证明。 3.1.11 原装进口部件设计、加工、制造、组装、发运前的性能测试都必须在原产地工厂内进行完毕,原装进口阀门的产地须为欧美日,所有原装进口件需提供原产地证明文件材料、海关报关单、海关批复单、海关批复及商检验收文件、当地商会签发的产品的原产地证书 3.1.12 卖方设计执行项目业主发布的各专业《工程统一规定》 3.1.13 所有的图纸和技术文件须采用项目标准编号程序命名、图纸文件的编号、设备、管线、仪表等编号须按照项目发布的编号规定执行。供货范围内的设备、仪表等须提供带此编号的铭牌。 3.1.14 本项目整体实施数字化交付。为满足数字化交付需求,卖方的交付文件按照业主发布的数字化交付管理规定(包括设计软件、交付内容及交付要求) 3.1.15 卖方所提供的报价技术文件应满足请购技术文件相关要求,至少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详见招标技术文件1.3.14) 3.1.16 应获得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1.17 除非特别指明,所有文件将采用国际单位制(S.I.)。作为标准中按照英制(Inchpound)或公制单位(S.I.)标注的值应独立对待。两个单位制互换的结果将可能导致的偏离。 3.1.18 招标技术文件中加注星号(“★”)条款为极重要条款,对这些条款的任何偏离将导致报价无效。加注三角符号(“▲”)条款为重要条款,应严格遵守,不建议有负面的偏差。任何负面的偏差都会反映在评标意见中,并对投标有较大的负面影响。对这些条款的偏离超过2 项及以上时,将导致报价无效。未加注星号(“★”)或三角符号(“▲”)条款为普通条款,每项偏离也会反映在评标意见中,并对投标有负面的影响。对这些条款的偏离超过5 项及以上时,将导致报价无效。 3.1.1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0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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