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2022年7月井下防爆胶轮车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货物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技术规格、数量等技术参数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包号 |
名称 |
规格描述 (参考)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使用单位 |
2 |
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中央铰接式) |
WLL-8 |
台 |
21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各先交付5台,待现场使用经评价合格后,在2个月内交付剩余设备。 |
宁夏煤业公司各煤矿 |
WLL-8(平板车) |
台 |
10 |
注:(1)投标人不可选择每包中的部分货物参加投标;(2)物料描述仅供参考详见技术文件。
2.2其他:2.2.1交货地点:宁夏煤业公司各煤矿。
2.2.2付款方式:分批交货分批结算,每批次货到验收合格发票挂账后付该批次90%货款,留10%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
2.2.3支付形式:全额银行电汇。以全额银行电汇为基础支付方式进行报价,以全额银行电汇支付方式价格作为评标价格。
2.2.4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后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在投标时提供整车4轮,中央铰接式,4×4全轮驱动WLL-5系列型号的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整车的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须提供有效期具体年月日的常规证书),同时提供完整的北方汽车质量监督检验鉴定试验所出具的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检验报告。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所投产品(单体电池≥220Ah)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在合同约定的产品到货时间之前提供,承诺书须由投标人的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并提供额定载重≥5吨的整车4轮,中央铰接式,4×4全轮驱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的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2-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2-26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2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