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神东煤炭矿业服务公司内蒙境内工业类固废合规处置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神东煤炭分公司,项目单位为:矿业服务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神东煤炭矿业服务公司内蒙境内工业类固废主要包括炉渣、粉煤灰和石膏等工业类固体废弃物,预计年产生工业类固体废物3.35万吨。需外委有资质的工业类固体废弃物处置场进行处置。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神东煤炭矿业服务公司内蒙古境内工业类固废进行合规处置,产废地点位于柳塔煤矿、布尔台煤矿、寸草塔煤矿、寸草塔二矿、乌兰木伦煤矿、补连塔煤矿、马家塔总库,预计处置量为3.35万吨/年,预计服务期限为一年,以实际产生处置数量为准,原则上实际处置量不超预计处置量。
中标单位须在以乌兰木伦煤矿办公楼为中心的10公里范围内设立工业类固体废物暂存场,负责将甲方清运至暂存场的工业类固废合规贮存与清运处置。因政府和公司政策变动,根据相关文件双方终止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1.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4服务期限:计划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1.5质量要求:
1.负责合规处置公司内蒙境内工业类固废,主要包括炉渣、粉煤灰和石膏等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必须符合《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如出现跨省处理工业类固废情况,要求中标单位必须办理相关跨省环保等相关手续,如未在政府和公司期限内完成办理手续,由中标方承担环保罚款并负责赔偿甲方损失。
3.投标单位中标后,公司进行现场考核,如发现现场不符合《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由中标方赔偿公司损失、承担罚款、不予结算费用和终止双方合同。
4.按照环保要求,租用或自有规范的工业类固废暂存场所,暂存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拥有相应的批复手续。
5.固废处置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拥有相应的批复手续,建立相关规章制度,各类档案资料必须齐全。
2.1.6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投标人,实施现场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为采购人。
2.1.7付款方式:依据产废单位签字确认的服务数量及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进行结算。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自有或协议单位)有效的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的的工业类固体废物处置或利用的环评批复文件。作为利用时环评批复文件中须至少包含炉渣或粉煤灰利用,若处置或利用场所非投标人自有的,还需同时提供投标人与处置或利用场所的处置协议(如投标人自有处置或利用场所,则不需要提供协议)。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工业类固废合规处置合同业绩1份,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及每份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距离乌兰木伦煤矿办公楼为中心的10公里范围内设立工业类固体废物暂存场,投标人自有或与工业类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签署的处置协议均可(自有或协议单位必须具有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的工业类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环评批复文件)。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2-2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2-26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