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商都路营业所财富中心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
2.1 项目
2.2 项目
2.3 项目概况:业主商都路营业所财富中心改造。具体详见相关图纸。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项目工期: 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5.投标人须具有2019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业绩合同);
3.6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或“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相关信息;
3.7被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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