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千瓦新能源制氢工程示范项目升压站至制氢站35kV线路工程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达茂旗
2.2.项目规模: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20万千瓦新能源制氢工程示范项目风光储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巴润工业园区的巴润钢铁稀土原料加工园北侧区域,主要利用X091县道北侧的山地区域,以及德日森呼都格-查干朝鲁东、西两侧的山脊、山包区域,场址中心地理坐标约为东经109°53′,北纬41°53′,场址中心距离白云鄂博矿区直线约10km。本风光场场址区域属中低山地貌,场址范围内海拔约在1486m~1678m 之间,山顶植被以林木及灌木为主。本阶段结合现场踏勘及对场址区域可利用地形、风能资源等建设条件综合分析,考虑避开厂址中部及南部谷地汇水区域,本风光场面积约37km2。拟安装19台单机容量6.25MW 的风力发电机组,装机容量120MW,以及总容量为80MW(AC)/96.15MWp的光伏场,2MW/2MWh储能场。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标段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4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6月20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35kV 送出线路工程 |
220KV升压站到制氢站送出线路工程(含线路基础、铁塔、导线、光缆材料采购及安装、线路调试) |
1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5kV 送出线路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均应在有效期内。
8.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四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必须具有至少具有3项电压等级35KV及以上架空线路施工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主要页),且投标人必须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12-19 14:24到2022-12-26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