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厂2023-2024年三、四号煤场倒运招标公告
2023-2024 年三、四号煤场倒运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吉林省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沈路 10577 号。
2.2 计划工期: 2023 年 05 月 01 日至 2024 年 04 月 30 日。
2.3 招标范围:长春第三热电厂一、二号煤场往三、四号煤场进行储煤,对三、四号煤场平整、分层压实、整形、封垛、增设排水沟、消防通道建设;三、四号煤场存煤倒运 到一、二号煤场、倒运结束后对三、四号煤场场地清理、平整等工作。
3. 承包人的资格要求
3.1 承包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 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 承包人应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近 3 年 1 个及以上类似业绩(包含正在执 行的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及签字盖章时间页等有效证 明业绩的扫描件)。
3.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3.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 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 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3.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 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3.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 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 的承包人不得 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承包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 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5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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