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聊城运营聊城公司发电运行部副产品处置及石料接卸辅助外委服务(三年)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聊城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聊城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由 聊城发电有限公司、 山东电力有限公司聊城发电运营分公司共同出资,根据各自装卸量分别签订合同(三年装卸总量约为450万吨)。 山东电力有限公司聊城发电运营分公司承担约 60%, 聊城发电有限公司承担约 40%。项目包括:1、电厂副产品处置:包括粉煤灰分选设备操作运行维护、向水泥厂输灰以及粉煤灰、炉渣和石膏装车协调管理、脱硫设备废水系统的石膏装车协调管理;2、石料接卸:包括石料卸车、园垛和上料;
2.2其他: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三年,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地点: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聊堂路道口铺办事处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厂辅机运维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2-2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2-27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