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体化工码头吹填疏浚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骅港综合港区液体化工码头工程己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基础核字【2022】35号批准建设,黄骅港综合港区液体化工码头工程(地基处理)初步设计文件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冀交函审批【2022】71号批准,黄骅港综合港区液体化工码头工程(地基处理)-疏浚部分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已由沧州渤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沧渤审规字{2022}7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沧州森旭港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 沧州森旭港务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吹填疏浚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规模:黄骅港综合港区液体化工码头工程建设规模为建设1个5万总吨液化烃泊位和1个2万吨级液体化工泊位(码头水工结构按靠泊 5 万吨级船舶设计建设),使用岸线长度 503m。本工程为黄骅港综合港区液体化工码头(地基处理)——疏浚部分,含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和回旋水域,水域面积为31.87公顷,底高程为-10.7m~-14.5m,边坡1:3;
2.1.2建设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黄骅港综合港区二港池西侧岸线北端,南邻黄骅港综合港区泰地液体化工码头;
2.1.3计划工期:预计施工总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01月,计划交工时间2023年4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缺陷责任期2年。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2.1 本次招标内容为本项目吹填疏浚工程施工,具体施工内容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2 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承诺为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及为申请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1000万元 (营运资金按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
3.1.3业绩要求:近5年(2017 年12 月 01 日至开标日,时间以交(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至少一项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港口吹填疏浚(或吹填或疏浚)工程施工业绩。
3.1.4 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港口与航道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注:项目经理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填报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1.5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过去 1 年中(2021 年12月 1 日至开标日)不曾在水运工程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水运工程施工合同被解除。
3.2 其他要求:
3.2.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2.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内(2019年12月1日至开标日)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3.2.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投标人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不含投标人分公司)的投标人,否则不得参加投标。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2年12月21日08时30分至2022年12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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