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黄茅岗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广东公司台山黄茅岗抽水蓄能电站为国家中长期规划储备库项目,初选位于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广海镇大坑村至端芬镇黄茅岗一带,工程距江门直线距离约75km,距广州市直线距离约138km。电站建成后承担广东电网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电站初拟装机容量1200MW。电站建成后承担广东珠西南电网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上水库、输水建筑物及发电厂房和下水库等组成。初拟额定水头295m,额定转速300r/min。最长输水系统水平长度约2111m,距高比约7.1。
2.1.2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本项目根据国家现行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前期规程、规范、标准以及《水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NB/T 10337-2019)所规定的要求、工作内容和深度,在全面了解分析研究工程自然条件和工程特点以及已有勘察设计科研文件成果的基础上编制《台山黄茅岗抽水蓄能电站预可行性研究工作大纲》,明确各专业需要研究的重点技术问题及技术路线明确勘察工作的具体部位、内容和工作量。预可行性研究工作大纲应包括基本任务、工作程序、总体工作计划安排及其关键路径、勘察设计成果、组织管理、计划进度、控制工程造价措施、专业接口管理、勘察设计工作量、工作质量和安全保障等内容。
经批准后按照大纲所规定的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深入进行台山黄茅岗抽水蓄能电站预可行性勘察设计研究工作,提交相应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报告,并通过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
2.1.3本项目承包方式:采用总价承包方式。
2.1.4本项目标段(包)划分:1个标段。
2.1.5服务期限: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开始,1个月内提交预可研研究工作大纲,2.5个月内完成预可研报告工作。
2.1.6项目地点:广东省台山市。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证书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1份水电站(单座水电站装机容量不低于1200MW)全过程(全阶段)勘察设计合同业绩,且水电站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勘察设计执业注册证书。(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1项担任水电站(单座水电站装机容量不低于1200MW)全过程(全阶段)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设总或副设总)的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技术负责人姓名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本项目分包,分包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2-2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2-29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