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三局湖北赤壁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竞标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勘测设计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设备物资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工程所需的商品混凝土,本次采购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 概况: 电力蒲圻三期 2×1000MW 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项目南干渠改造 EPC 总承包工程,拟改造段长度 507.70m;由进口翼墙段、含沉沙池、箱涵以及出口翼墙段组成;②截洪沟:煤场区域新建截洪沟253m。
2、招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湖北赤壁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项所需各规格混凝土。
3.采购数量: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湖北赤壁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项所需混凝土总需求量约10700立方米,详见下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M3 |
600 |
|
2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3 |
9500 |
|
3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3 |
1000 |
|
|
合计 |
|
M3 |
11100 |
|
4、交货时间: 2023年1月20日后按买方需求分批次供应。
5、交货地点:湖北省赤壁市项目所在地。
6、质量要求:满足 GB/T 14902-2012《预拌混凝土》及其引用标准的优质产品,在合同执行期间若有新标准发布,新标准自行替代原标准。混凝土的强度必须符合GB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标准》及有关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的最新标准。
7、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招标文件及需求一览表中的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
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时将进一步明确供应品种、规格、数量。本次招标数量与合同中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该数量与合同数量也可能将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因业主及设计方对建设项目的调整或实际施工影响造成的范围变更,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招标范围内商品混凝土实际需求量的调整,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 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有效运输距离不超过 30km,提供 C30混凝土 2019年 10月至今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报告至少 1份(包括配合比检测报告、原材检测报告)。
2、投标人应具有商品混凝土供货业绩,在近 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 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 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合同金额应明晰可辨)。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5、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6.本次招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