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用水及水污染防治工程(全厂深度优化用水阶段)项目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广西贵港市
2.2.项目规模:2×630MW燃煤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以招标文件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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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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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用水及水污染防治工程(全厂深度优化用水阶段) |
全厂深度优化用水阶段包括原水预处理系统、循环水系统、工业及工业回水收集系统、雨、污分流系统、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含油废水处理系统、含煤废水处理系统、厂内复用水系统及脱硫废水处理系统改造工程。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
1000元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优化用水及水污染防治工程(全厂深度优化用水阶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水污染防治工程)资质。
7.投标人有近三年(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2项600MW及以上机组废水综合治理改造相同或相近业绩,必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封面、工程内容、签字页)。
8.招标人不接受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连续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安全生产(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处于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12-23 09:30到2022-12-30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