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全厂暖通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 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全厂暖通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过程进度款 ,招标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项目规划建设4*60万千瓦级别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冷联产机组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1 招标范围:
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全厂暖通工程,包含主厂房本体(含GIS楼)、锅炉辅助间(2座)调压站控制设备间、化水车间、供氢站、联合厂房(含启动锅炉房、空压机房、尿素站)、柴油发电机室、综合楼(含行政办公楼、食堂、集控室)、材料库及检修车间、危废暂存间、特种材料库、主入口门卫室、次入口门卫室、钢连廊+玻璃墙(综合楼与主厂房之间)、废水零排综合楼、生活污水处理站、消防车库、制冷站、综合水泵房、消防水泵房、淡水供应站配电室等的暖通工程。本工程通风空调设备甲供,乙方负责供货(除甲供通风空调设备外)、二次设计(如有)、安装、压力试验、气密性试验、强度试验、调试、验收等工作。上述工程由乙方负责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技术条件策划本工程的实施,具体详见招标清单和招标文件技术附件,实施范围以合同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2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本工程标段基于乙方已充分了解和接受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2×60万千瓦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冷联产工程主体安装和厂前区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以下简称“业主合同”,包含招投标答疑澄清、会议纪要等被业主合同视为合同文件的资料)加于甲方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承包范围内通风空调安装,具体工作包括风道、风道支架、风口、风帽、风阀、防火阀及与消防系统相连的防火阀等现场配制设备支架等制作与安装,通风空调设备安装,空调冷凝管采购,保温材料安装,保温油漆、防腐保护,系统调试,设备二次灌浆,对应涉及的地面、楼面和墙体开孔及地面、墙体开槽、封堵,预留孔洞及安装完成后的地面、楼面和墙体恢复工作(包括楼面防水处理等);甲供设备到场卸车、运输至仓库、加工厂、现场等(以甲方指令安排为准);含二或三次运输;供货(除甲供通风空调设备外)、二次设计(如有)、安装、压力试验、气密性试验、强度试验、调试、验收等工作。
完成以上工作脚手架工程及成品保护等所需的一切施工内容。及对应的设计变更、调试、验收、消缺处理、脚手架搭拆、成品保护工作、从加工厂(仓库)运输至现场(装运卸人工由乙方负责)等;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等,应完全满足业主合同的工作内容要求;其余未尽述事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含甲方指令、技术规范书)说明为准。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334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出的开工报告为准)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甲供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约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主体工程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3.1主体工程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同类型、规模机组相关施工经验,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方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分包商委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且担任过50MW以上燃气机组或类似专业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职务。
3.4投标方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伤亡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等;
3.5投标方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本 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全厂暖通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过程进度款 ,招标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项目规划建设4*60万千瓦级别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冷联产机组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1 招标范围:
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全厂暖通工程,包含主厂房本体(含GIS楼)、锅炉辅助间(2座)调压站控制设备间、化水车间、供氢站、联合厂房(含启动锅炉房、空压机房、尿素站)、柴油发电机室、综合楼(含行政办公楼、食堂、集控室)、材料库及检修车间、危废暂存间、特种材料库、主入口门卫室、次入口门卫室、钢连廊+玻璃墙(综合楼与主厂房之间)、废水零排综合楼、生活污水处理站、消防车库、制冷站、综合水泵房、消防水泵房、淡水供应站配电室等的暖通工程。本工程通风空调设备甲供,乙方负责供货(除甲供通风空调设备外)、二次设计(如有)、安装、压力试验、气密性试验、强度试验、调试、验收等工作。上述工程由乙方负责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技术条件策划本工程的实施,具体详见招标清单和招标文件技术附件,实施范围以合同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2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本工程标段基于乙方已充分了解和接受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2×60万千瓦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冷联产工程主体安装和厂前区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以下简称“业主合同”,包含招投标答疑澄清、会议纪要等被业主合同视为合同文件的资料)加于甲方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承包范围内通风空调安装,具体工作包括风道、风道支架、风口、风帽、风阀、防火阀及与消防系统相连的防火阀等现场配制设备支架等制作与安装,通风空调设备安装,空调冷凝管采购,保温材料安装,保温油漆、防腐保护,系统调试,设备二次灌浆,对应涉及的地面、楼面和墙体开孔及地面、墙体开槽、封堵,预留孔洞及安装完成后的地面、楼面和墙体恢复工作(包括楼面防水处理等);甲供设备到场卸车、运输至仓库、加工厂、现场等(以甲方指令安排为准);含二或三次运输;供货(除甲供通风空调设备外)、二次设计(如有)、安装、压力试验、气密性试验、强度试验、调试、验收等工作。
完成以上工作脚手架工程及成品保护等所需的一切施工内容。及对应的设计变更、调试、验收、消缺处理、脚手架搭拆、成品保护工作、从加工厂(仓库)运输至现场(装运卸人工由乙方负责)等;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等,应完全满足业主合同的工作内容要求;其余未尽述事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含甲方指令、技术规范书)说明为准。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334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出的开工报告为准)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甲供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约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主体工程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3.1主体工程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同类型、规模机组相关施工经验,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方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分包商委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且担任过50MW以上燃气机组或类似专业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职务。
3.4投标方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伤亡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等;
3.5投标方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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