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海南公司新能源发展公司博鳌零碳示范区岛外农光互补及岛内BIPV/BAPV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海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海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海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博鳌零碳示范区岛外农光互补及岛内BIPV/BAPV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拟建设总装机容量为23.81621MWp。其中,岛外农光互补光伏项目分两期实施,光伏装机总容量为19.998MWp,其中,一期占地180.50亩,光伏装机容量11.484MWp,共安装550Wp单晶硅单面双玻光伏组件20880块;二期占地149.5亩,光伏装机容量8.514MWp,共安装550Wp单晶硅单面双玻光伏组件15480块。岛外农光互补光伏项目同步建设2回10kV电力电缆线路,送至110kV福田站,单回线路路径长8.736km,并配套建设5MW/10MWh储能系统;岛内部分:本项目光伏总装机容量为3.81821MWp。其中,会议中心,亚论酒店,高尔夫会所屋面以及高尔夫发球台选用高性能防火防台风单晶硅BIPV 300Wp组件,共安装组件11189块,安装容量3.33702MWp;亚论酒店北侧停车场位置新建光伏车棚,光伏车棚选用555Wp双面双玻组件,共安装组件565块,安装容量0.313575MWp;亚论酒店光伏通廊选用3叠层碲化镉发电玻璃组件,共安装光伏发电玻璃1150㎡,安装容量126.98kWp;亚论酒店阳台光伏栏杆选用3叠层碲化镉发电玻璃组件,共安装光伏发电玻璃526㎡,安装容量40.64kWp;岛内部分光伏系统采用10kV电压等级并网,其中,高尔夫球馆屋面部分就地接入光储直柔系统,其他部分新建1回10kV线路接入岛上10kV新闻中心开闭所。最终接入方式以供电局接入系统批复为主。
岛内车棚样式、电缆路径及敷设方式、岛内10kV开关站选址等需与岛内业主方确认,破坏的绿化、路面等需恢复原样。本部分由投标方自行与岛内业主方确认完成。岛内智慧灯杆系统116套。
2.1.2招标范围: (海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博鳌零碳示范区岛外农光互补及岛内BIPV/BAPV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为总装机容量为23.81621MWp光伏电站EPC交钥匙工程,以总价包干的方式完成并网发电的全部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岛外农光互补光伏及储能系统、岛内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所需土地清表手续办理及施工工程量、工程施工期内对政府机构的用地审批办理及相关政策处理,其他所有费用(含拟建光伏场区构建物)由投标方负责、建设用地征用办理、并网手续办理(包含并网协议、供电方案协议、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等所有并网所需手续)。岛内屋面分布式光伏建设包括:屋面分布式光伏建设(含博鳌亚洲论坛会议中心原有建筑物屋面网架及其他附属建筑钢结构加固)、10kV开关站建设、10kV开闭所配套改造(包含与电网公司所有协调工作)、10kV集电线路(电缆和架空线)、光伏车棚、岛内智慧灯杆系统及其配套设备采购(岛内智慧灯杆系统共建设智慧综合灯杆116套(含光伏发电、智能控制路灯、视频监控、信息发布屏、环境监测、广播、紧急求助、通信控制),建设智慧灯杆智能管理控制模块1套,建设管线、防雷接地、电力等配套设施1项,建设综合管理所需主机存储服务器等设备1套)、场地清表等。岛外农光互补项目建设包括:场地清表(清表(约150亩)及拟建光伏场区范围内的构建物)、生产种植设施建设(科技示范区(即薄膜温室约10亩)、光伏蔬菜种植温室区及设施(约8.4亩)、农光互补种植大棚区(约90亩)、农光体验区(约15亩)、农机农资仓储区(约1.7亩)、预冷库等六个功能区),附属设施包含道路与排水沟(约17亩)、蓄水池(约0.7亩)、泵房、环评水保设施建设、光伏发电场建设、10kV开关站(含综合楼)建设、储能设施建设、构筑物拆除及还建。岛外及岛内项目质量监督申请及验收手续办理、政府相关合规性手续报批等、场内检修道路、施工用电和用水等临建设施、项目支持性文件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安全性和职业健康评价、10kV开关站水保持续性监测及验收)等。招标范围涵盖整个工程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设计审查、设备购置(其中岛外农光互补组件甲供、综合楼屋顶组件乙供)、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安装、定值计算及整定、试验及检查测试、新能源远程集控中心接入及调试、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消缺、培训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工程所需的运输、施工等政策处理及协调费用;建设期工程保险(除建安一切险);工程验收(包含光伏项目所需的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项目移交前完成一次组件全容量清洗工作,转商业运行手续办理及质保期内配合电费收取等工作。)。
2.1.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计划于2023年1月16日-2023年7月15日,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网,具体开工时间合同签订为准(本工程待项目通过上级公司投资决策后合同正式生效,投标人须按招标人通知按期进场)。
2.1.4项目建设地点:海南省琼海市博鳌镇
2.2其他: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0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如为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内的相关要求)。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20MWp以及以上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20MWp以及以上光伏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电子注册证书应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内的相关要求)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2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2-2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1-03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