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 万千瓦风光火储氢一体化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Ⅲ标段 500MW 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含塔筒)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乌兰察布150万千万风光火储氢一体化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Ⅲ标段500MW风力发电机组 及附属设备 (含塔筒)采购已由主管部门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陆上风电单机容量为6 . 25MW及以上 ,轮毂中心高度不低于110米(含) ,叶轮 直径不低于190米(含) ,叶片运行的最低点距离地面不低于15米 ,机组数量不超80台(含) , 含塔筒 、附属设备 、锚栓锚板 、风机设备调试 、五年质保维护,要求总容量为500MW ,机型不超 过两种 。 1套中央监控系统 , 1套能量控制平台或1套集成功能的系统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具备生产和提供风力发电机组设备资格和能力的制造企业。
(2)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3)投标机型必须取得由国家认可的资质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 ,提供认证文件 。如果已取 得国家认可的资质机构出具的型式认证 ,提供认证文件 。若没有取得型式认证 ,则承诺在第 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前取得由国家认可资质机构出具的完整型式认证(须提供相应的承诺文 件)。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
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 2017年1月1日起至今)800台设计与制造陆上风机设 备5.0MW及以上容量等级风电机组合同业绩,其中陆上5.0MW及以上容量等级风电机组通过 240小时试运行业绩不少于50台; (业绩证明文件应能够充分反映供货合同双方名称及签章 、
设备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签订日期、验收证明等关键内容)。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获取时间:从2022年12月29日9时00分到2023年1月5日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