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河支流细曲河流域上游段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天河支流细曲河流域上游段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程-设计已由玉树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玉发改投资(2022)2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称多县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 2、县城上游河段生态缓冲带构建与修复工程:细曲河流城县城上游河段河岸两侧部分区域建设生态缓冲带3处、合计建设面积1.92公顷,以实现对该河段河岸外侧面源污染水体净化作用,同时兼具河岸带自然生态功能。3、县城上游河段河岸退化天然草甸生态修复工程:对细曲河上游河段河岸7处退化的天然草甸区进行生态修复,总修复面积8.23公顷,以上建设内容的全过程设计工作。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40921001001
标段名称:通天河支流细曲河流域上游段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程-设计标段一
合同估算价:240.56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设计单位;
设计服务期:35.0天
招标范围:1、县城上游河段自然岸线生态保护带构建与修复工程:对细曲河流域县城上游河段沿岸7100m(两岸合计14200m)自然岸线进行生态保护带构建与修复,建设生态植草护坡9.94公顷。2、县城上游河段生态缓冲带构建与修复工程:细曲河流城县城上游河段河岸两侧部分区域建设生态缓冲带3处、合计建设面积1.92公顷,以实现对该河段河岸外侧面源污染水体净化作用,同时兼具河岸带自然生态功能。3、县城上游河段河岸退化天然草甸生态修复工程:对细曲河上游河段河岸7处退化的天然草甸区进行生态修复,总修复面积8.23公顷,以上建设内容的全过程设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资格,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40921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省电子招标招标公共服务平台》( )(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省 网》 。
8、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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