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大连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2022年南联大连 蔬菜类(含职工食堂)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招标编号:CZ2022007854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本项目现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选取2家供应商负责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大连 提供蔬菜类(含职工食堂)配送服务。签订2年的框架合同,【通过每月批价,价格低者为该月合同履行人】,预算金额4313190元。 见附件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 3、本项目产品采购清单包含公司职工食堂原材料,供应职工食堂采购产品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供应非职工食堂原材料时按要求提供正规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税服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增值税应税范围,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合法的增值税抵扣凭证(例如: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如提供的发票无法抵扣,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定价周期及定价依据:一个月为一个定价周期。入围供应商每月报一个价格,结果最多保留2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例如:2021年4月的价格,入围供应商分别需在2021年3月统一报。入围供应商须按照招标人的报价要求按时提交报价,该报价作为4月竞价的依据,报价必须对招标人要求的所有物料进行响应,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招标人再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二次谈判(报价),以最终确定月度供应商。 本项目中标(入围)供应商数量为2家,2家供应商一起竞价。每月按照招标人的竞价规则选取一家综合价格最低的供应商进行配送。(以上均为当月有效) 若供应商未在要求时间提供符合要求的报价,视为自动放弃当月供货资格。 结果公布:每月确定报价最低的供应商配送供货,报价第二低的供应商作为备选。当月以发送中选通知书形式公布下月成交供应商及供应种类。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应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48小时前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应于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于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应于招标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