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盘山公司2×530MW机组创新升级及延寿改造项目给水泵汽轮机通流部分及其辅属设备采购, 招标人为天津 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天津 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国电电力盘山公司2×530MW机组创新升级及延寿改造,采购2×530MW机组工程配套的共4台给水泵汽轮机通流部分及其附属设备。交货期:1#、2#机组设备分机组供货,第一台/套2023年8月20日前,第二台/套2025年8月20日前。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火电工程(凝结式、额定出力≥6MW)的给水泵汽轮机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1-06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1-13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