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贵州公司福泉电厂2023年度脱硫石膏处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福泉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福泉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福泉发电有限公司位于贵州省福泉市马场坪街道向家桥村,总装机1320MW,安装2台660MW超临界湿冷机组。#1机2012年底投产,#2机2013年10月投产。国能福泉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泉公司)建设规模为2×660MW超临界燃煤机组。招标范围:对招标人2023年度预计产生的30万吨脱硫石膏进行运输、回收及处置。
2.1.2 交货地点:招标人石膏库;服务期限:预计从2023年1月20日开始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处置材料名称:脱硫石膏;处置总量估算为:30万吨(按实际处置量结算)。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厂粉煤灰或炉渣或石膏处置或购销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1-06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1-13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