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安徽公司安庆电厂2023年~2024年#1-4机组催化剂再生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神皖安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神皖安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神皖安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庆公司”)#1、2机组(2×320MW)和#3、4机组(2×1000MW)选择性催化还原(SCR)烟气脱硝催化剂的再生及拆装的总承包工程。该工程包含#1、2机组备用层(第三层)催化剂再生、#3、4机组初装两层催化剂的二次再生。投标人负责按本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催化剂的拆除、工厂再生、试验及检查、往返运输、安装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工期:#1、2机组每台炉脱硝催化剂再生总工期为15天。#3、4机组每台炉脱硝催化剂再生总工期为28天,合同执行时间为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2月30日,其中#2、#4机组计划检修时间为2023年2月,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为HW50(772-007-50),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及贮存及利用,核准经营规模为5000立方/年(3000吨/年)及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 600MW 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脱硝催化剂再生业绩合同业绩 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1-0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1-13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