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盘山公司2×530MW机组创新升级及延寿改造项目汽机旁路系统装置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天津 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天津 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盘山公司2×530MW机组创新升级及延寿改造,采购2×530MW机组工程配套的汽机旁路装置及其附属设备。
交货期:1#、2#机组设备分机组供货,第一台机组设备2023年10月30日前具备交货条件;第二台机组设备2025年10月30日前具备交货条件。
交货地点:天津国能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址内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关境内注册的制造商,或在中国关境外注册的制造商授权的中国关境内的代理商。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
(4)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其代理的制造商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代理商所投产品须至少具有国内6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汽机旁路装置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1-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1-16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