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河南公司濮阳热电#2机组及部分公用系统检修维护(18个月)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濮阳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濮阳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濮阳热电有限公司#2机组为210MW国产燃煤发电机组,#2机组于2006年6月20日投产。主要设备为:汽轮机选用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生产C210/155-12.75/0.325/535/535-1,单轴、三缸两排汽、超高压、中间再热、抽汽式供热汽轮机(高中压工业抽汽);锅炉选用东方锅炉厂制造的DG670/13.7-19型超高压、一次中间再热、自然循环、“∏”型布置汽包炉、单炉膛四角切圆燃烧、平衡通风、露天布置、燃煤、钢炉架、固态排渣炉;发电机选用东方电机厂制造型号为QFSN-210-2-15.75,采用水氢氢冷却方式,额定电压15.75KV,额定电流 9056本,励磁方式采用 NES—6100型机端自并励静止可控硅励磁系统;脱硝装置采用炉内燃烧脱氮+烟气SCR-液氨脱氮法。烟气脱硝催化剂层数按“2+1”布置。液氨从1.6公里外的化工厂通过管线输送到厂内氨站,在氨站气化后用于脱硝。
本次招标范围为#2机组及部分公用系统检修维护(18个月)项目(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包括#2机组单元设备设施系统,包含汽机、锅炉、电气、脱硫、除尘、热工、土建设备设施及部分公用系统;220千伏升压站,#2脱硫和湿除系统,烟囱;输粉机系统等公用系统,含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日常巡视检查、定期试验、定期工作、定期检修、设备缺陷处理、事故抢修、管路及系统维护、文明生产、机组停机检修、设备系统保洁等。具体范围以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2.2其他:服务期限为18个月,暂定2023年2月10日至2024年8月1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修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21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主机日常维护合同业绩2份(每份有效业绩必须至少同时包含汽机、锅炉、发电机维护),且至少已完成维护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完成维护服务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1-06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1-12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