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
2.2.项目规模:建设容量2×535 MW燃气蒸汽发电机组及与之配套的项目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计划通水日期:2023年8月15日。
竣工验收日期:2023年10月30日。
复垦完成并经验收合格日期:2024年3月30日,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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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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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工程 |
取水工程建筑、装修、安装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取水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10.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类似市政供水或排水或中水施工已完工合同业绩。(证明文件:完工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包含合同封面、合同金额、施工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需清晰体现业绩类型、业绩内容等,加盖投标人公章)。
12.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1-06 17:30到2023-01-13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