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业主车辆维修服务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 06-07-04A-2023-D-E00278 ),
2.1 项目
2.2 招标代理项目编号: 06-07-04A-2023-D-E00278
2.3 招标内容:市 车辆维修服务
2.4 项目预算:预算金额约125万元,其中:一标段65万元;二标段60万元。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其中:一标段:小型整体箱式货车及客车;二标段:分体箱式货车及运钞车。
2.6 服务期:1年
2.7 中标家数:每标段2家
3.1.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其它组织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投标人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类汽车维修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备案表;
3.4.投标人在呼和浩特市区内设有汽车维修点,车间300平米及以上(提供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同时提供场地、车间、设备照片);
3.5.投标人须能开具符合邮政 财务报账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3.6.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没有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 /)查询近一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
3.8.投标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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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