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一号综合渣场一般固废处置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煤制油化工公用设施管理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一号综合渣场主要负责宁东基地周边化工园区各装置一般固废接收处置工作,固废的种类包括脱硫石膏、粉煤灰、气化炉渣、滤饼、锅炉渣、污泥。
根据各排渣企业排渣计划及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奖补管理办法,一号渣场2年固废处置量约为1200万吨。为保证现场一般固废处置工作正常开展,现需对一号渣场现场一般固废处置工作进行公开招标确定服务单位。
2.1.2招标范围:
(1)工作内容:本项目负责一号渣场所有排渣单位的脱硫石膏、粉煤灰、气化炉渣、滤饼、锅炉渣、污泥的处置,包括卸渣工作面的卸料指挥、摊铺、压实、边坡及排渣区域的修整,黄土的装运、覆盖、摊铺及平整;配合竖井拱板安装、排渣道路的维修、道路及作业面挡土墙的修筑、临时拦渣坝的修筑、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负责渣场所有卸渣工作面、排渣道路的洒水降尘、集液池的抽排、工作面及边坡固化剂喷洒工作;并负责一号渣场磅秤房及磅秤附属设施、3条进出场道路、1条主坝道路的卫生清扫,污泥沉淀池、洗车平台污泥以及库区所有连接道路两侧泄洪沟的杂草、污泥清理工作。
(2)工程车辆及机械设备要求(最少配备数量):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 |
配置 |
要求 |
备注 |
1 |
装载机 |
4 |
额定功率不小于150kw |
斗容不小于3m³ ,额定载重量不小于5000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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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推土机 |
1 |
功率不低于120kw |
推土铲宽×高度(mm)不低于3388×1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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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自卸车 |
2 |
双桥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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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挖掘机 |
1 |
额定功率不小于40kw |
斗容不小于0.26m³ ,额定载重量不小于6500kg的70挖掘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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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洒水车 |
8 |
自带抽水水泵,流量60m³/h;转速1000L/min;扬程90m;输入轴转速1180n/min;轴功率22.5kw;自吸高度6.5m;输入轴方向左、右旋转;载水量不低于20吨。 |
洒水车需进行改造,后部配置高压水炮且高压水枪为多调节枪,可以调节为雾状、柱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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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员配置要求:
序号 |
人员类别 |
配备数量(个)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
2 |
技术负责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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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全员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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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卫生清扫人员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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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装载机司机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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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推土机司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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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挖掘机司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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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自卸车司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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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洒水车司机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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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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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其他:2.2.1项目地点: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一号综合渣场。。
2.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暂定计划开始日期2023年03月01日,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合同累计总金额达到但不超过合同约定的暂定总金额,或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截止日期到达,则终止合同执行;以两者先到者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 600 万元的固废处置或土石方工程(或土石方剥离业务)业绩合同1份(业绩合同中若包含以上要求的分部工程,则该部分须有明确的金额且合同金额在 600 万元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工程类)。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有效的初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工程类);
(2)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装载机(8人)、推土机(2人)、挖掘机(1人)司机需持有有效的政府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自卸车(2人)、洒水车(8人)司机需持有有效的B2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1)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在发布公告之日前一年内且连续6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盖章证明或社保网站截图)。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装载机、推土机必须为自有车辆(需提供购买发票或车辆登记证或权属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其他机械(挖掘机)、车辆(自卸车、洒水车)如为自有车辆需提供购买发票或车辆登记证或权属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如为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以上所有机械(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及车辆(自卸车、洒水车)须提供已购买的交强险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且洒水车与自卸车还须提供已购买的第三方责任险(赔偿额度不得少于 100 万元/辆)。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1-1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1-17 17: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