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
合同编号:合同商谈时确定
针对年产5万立方米加气混凝土砌块技术改造项目、建材天然气锅炉安装项目、塑料颗粒生产线项目、综合水泵房项目、氟化盐原料库房项目、废钢料场仓库项目等共计六项消防验收,验收项目须进行消防设计、消防图纸审查、建设单位按设计要求整改施工完成后进行专家评审,消防验收合格后并报备相关部门。消防设计、消防图纸审查、专家评审要进行委托第三方完成,现场整治施工建设单位可自行组织实施。
年产5万立方米加气混凝土砌块技术改造(4978㎡)、建材天然气锅炉房(160㎡)、塑料颗粒生产线项目(1316㎡)、综合水泵房(198㎡含消防水系统)、氟化盐原料库房及废钢料场仓库(2641.92㎡)五项的消防设计、图纸审查及专家现场评审验收。
本次预期成果如下:以上6个项目须进行消防设计、消防图纸审查、建设单位按设计要求整改施工完成后进行专家评审,消防验收合格后并报备相关部门。
1.2招标范围
1.2.1招标范围
技术服务包括:开展与项目有关的消防图纸设计审查,并取得消防图纸设计审查意见,开展第三方消防检测,负责完成消防验收办理,取得地方住建管理部门意见,负责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集团公司规定的工程消防验收的其他工作,不限于上述工作范围。
1.2.2工期要求
工程具备消防图审条件后,20天内完成消防设计图审,具备消防检测条件后,接到建设管理方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开展消防检测工作,要求2个月内完成消防验收并取得消防验收意见。
本项目由委托方自筹,资金已落实。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具有2个及以上的设计服务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及效果证明资料)。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1发售时间:2023年1月10日~2023年1月16日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2月6日北京时间15: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 。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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