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台山电厂二、三单元高效节能电机改造物资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广东公司台山电厂二、三单元高效节能电机改造物资采购。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包括 台山电厂二、三单元420台高效节能电机采购,其中防爆电机要求达三级能效及以上、非防爆电机要求达二级能效及以上,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3.1.2设备需求明细表。
2.1.3交货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开始,5个月内全部产品(电机)交货至国能台山电厂,所有产品(电机)交货最后期限为2023年5月31日。
2.1.4交货地点:广东省台山市铜鼓湾台山电厂物资仓库。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并提供以下证书,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电机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和所代理电机生产厂家的以下证书:
1)防爆电机须具有有效的《防爆合格证》;
2)防爆电机与非防爆电机均须具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21年06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低压(380V)三相异步高效节能电机的供货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但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不同代理商不得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1-1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1-17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