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水电分公司2023-2025年生产车辆租赁与运输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租赁生产车辆并提供运输服务,用于所辖变电所、铁路、线路等巡视、检修业务。具体路线为灵新矿水电分公司办公楼至羊场湾煤矿、枣泉煤矿、梅花井煤矿、红柳煤矿、双马煤矿、金凤煤矿、金家渠煤矿、中心区、任家庄煤矿、红石湾煤矿、灵武、银川、大武口区、惠农区,巡检里程约75.98万公里。
2.1.2招标范围:
共计租赁15台车辆,其中6台11座依维柯(或全顺)车辆,1台13座依维柯(或全顺)车辆,1台17座依维柯(或全顺)车辆,1台7座商务车,5台皮卡车,1台35座客车。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计划时间:2023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开始日期以招标人通知日期为准)。
2.1.4项目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镇各矿区。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中包含客运服务项目。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通勤班车服务或车辆租赁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1-11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1-17 17: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