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脱硝板式催化剂拆装、处置及再生招标公告
2023年度1、2号脱硝板式催化剂拆装、处置及再生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遵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2×350MW)超临界参数、一次中间再热、单炉膛平衡通风、固态干式排渣、半露天布置、全钢构架的∏型锅炉,脱硝系统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即SCR)脱硝装置, SCR反应器本体采用4层固定床,上2层安装脱硝催化剂,1层安装脱汞催化剂,1层预留安装位置,作为以后调整运行工况安装或更换催化剂时的扩展空间。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对1、2号锅炉372m³板式脱硝催化剂共168个模块进行拆除、更换、危废处理及再生(其中再生率不低于50%,不可再生部分进行危废处理。如果实际再生率不足50%,不足部分由投标方补充同参数新催化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2.3工期要求:
2.3.1 催化剂拆装工期:1、2号炉催化剂拆装工作在机组C修期间进行,其中2号炉计划时间2023年5月,1号炉计划时间2023年8月。投标方的每次施工工期不超过10天。
2.3.2催化剂再生工期:催化剂再生工作须于招标方使用前1个月完成,计划使用时间为2023年8月及2024年5月,以招标方通知日期为准。招标方提前10天通知投标方运至招标方指定地点。
2.3.3 催化剂危废处置工期: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完成危废五联单的办理;开始施工后,废旧催化剂七日内运离遵化热电厂区。
如招标方对计划时间进行调整,投标方以招标方最终确定的施工工期为准。
2.4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应具有不低于12000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HW50 772-007-50),且在有效期内。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个板式脱硝催化剂再生业绩,并提供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的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办理证明。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办理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在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相关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相关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3 09:00至2023-1-19 17:00(北京时间,下同)自行获取招标文件。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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