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智能网联产业服务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勘察、造价咨询、监理)已由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以〔2022〕第33次会议纪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湘江智能网联园建设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勘察、造价咨询、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项目
2.3项目概况:项目净用地面积约17067.23平方米,容积率为2.0,暂估总建筑面积约4万平方米,计容面积约3.4万平方米,地下室面积暂估为8000平方米(最终以审批后的面积为准);暂估建安工程费约2.2亿元(扣减不包含在此次设计范围中的其他工程的建安工程费),总投资约为2.75亿元。
2.4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起计。(1)设计服务周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止。收到中标通知书 20 天内提交2个方案文本(达到专家评审会深度);方案设计通过专家评审会后 25天内完成核指核面、取得方案审查通知单;方案设计通过专家评审会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成果(满足概算编制和EPC总承包招标要求);方案定稿后60天内配合建设单位完成EPC总承包招标控制价编制和审批工作。 (2)勘察服务周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止。在委托人下达正式勘察任务书后 30 日内提供工程勘察报告,后期与施工设计图纸同步备案。成果交付日期可根据建设方工作安排进行调整。(3)造价咨询服务周期:自决策阶段至竣工结算阶段,从合同生效之日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并完成竣工结算止。(4)监理服务周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施工周期暂定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勘察阶段及内容包括: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勘察方案编审;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勘察等;完成初勘和详勘报告;参与项目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验收;配合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地基等相关技术问题。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阶段及内容包括:方案设计、方案评审、总图报批报建图纸的绘制及出图,建筑单体报批报建图纸的绘制及出图;初步设计、评审;工程质量检测方案编制;初步设计图纸深度需达到甲方指定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报批报建出图、会务服务及评审审查配合。包含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设计、装配式设计及审查、包含主体工程及所有专项工程的设计。建筑专业单体报建报建图纸、各专业人防图纸等以满足工规证办理要求,暖通、强电、弱电、给排水、装修专业需完成各平面设备布置、布线、主要设备材料清单、管道线缆规格等以满足甲方EPC总承包招标和控制价编制要求。
√监理服务:从施工准备阶段至缺陷责任期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是不限于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施工阶段的信息管理、施工阶段的组织与协调、施工阶段的风险管理、施工阶段的现场安全文明管理、采购监造阶段服务内容、施工竣工阶段、保修阶段服务内容等。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其他)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内容。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勘察资质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资质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3)工程监理资质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18年01月13日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00天内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总投资额825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同一个业绩中须包含工程设计、工程勘察、造价咨询、工程监理中任意两项或以上服务内容)或设计或勘察或造价或监理业绩。证明材料:(1)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项目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 招标的项目。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和合同协议书,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2)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项目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 招标的项目。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和合同协议书,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3)勘察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项目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 招标的项目。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和合同协议书,有效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4)造价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项目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 招标的项目。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和合同协议书,有效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5)监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项目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 招标的项目。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合同协议书和监理业务手册,有效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上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6)企业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经济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经济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设计负责人1人(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2)拟任勘察负责人1人(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勘察负责人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为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3)拟任造价负责人1人(由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造价负责人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为承担造价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4)拟任监理负责人1人(总监理工程师,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监理负责人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为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拟任监理负责人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允许有不超过1个在监项目。拟任监理负责人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证明复印件或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
3.2.7其他要求:(1)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4)联合体由不超过3个独立法人组成,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具备监理资质并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派出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给予经济补偿。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01月13日起在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 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2-08 09:00,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3.资格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7.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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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xzz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