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规划  设备  (二次公告)  第二次公告  工程  (二次公告)  电厂  发电  施工  二次公告 

白马2×475MW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智慧化工地建设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01     浏览:0    
核心提示:白马2475MW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智慧化工地建设招标公告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四川
  

白马2×475MW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智慧化工地建设招标公告 

         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四川省内江市白马镇境内南组团中高新产业园

2.2.项目规模:2×475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生效后项目硬件30日内到货,60日内项目系统基础功能试运,单位工程具体开工时间以委托人通知为准;项目总工期为合同生效后至四川内江白马2×475MW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建设工程结束止。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本智慧工地建设采用EPC模式,即由受托人负责设计、供货、安装、调试、移交等工作,为交钥匙工程,并负责对委托人人员的培训。智慧工地建设主要包含智慧工地管理平台、数字工程管理系统数据接口、智能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含智能视频数据分析)、环境监测系统、智能广播系统、视频会议系统、二维码管理系统八个功能模块和支撑功能模块的基础网络平台、网络安全平台、超融合数据平台等基础设施。

智慧工地系统需能接入集团统一推广的数字工程管理系统(PMIS)数据,实现数据共享,基建后期整体融入燃机项目数字电厂系统。

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内容经招标方竣工验收后,投标方负责本标段范围内的设备、系统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确保设备及系统正常运行,维护时间按2年(各功能模块维护时间以各功能模块竣工验收之日为起点)。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智慧化工地建设

智慧化工地建设

5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智慧化工地建设】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 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业绩要求:近5年(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1个智慧工地类型项目成功投运业绩,(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服务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9.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1-31 15:52到2023-02-06 17:00。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电力招标采购网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性备案证号(京ICP证070736号,工商注册号:010202008042900014)我公司是唯一获得商标管理局网站名称商标的行业网站,18年的专业服务,成就行业领导品牌。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