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
1. 招标条件
华能重庆 -珞璜电厂安保、专职消防服务及入厂煤监控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负责维护好招标方辖区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正常生产、建设、管理秩序。负责招标方辖区内防火、防盗、防破坏及其他治安事件的防范工作,确保辖区重要部位的安保安全。负责招标方辖区内的专职消防工作,负责招标方消防隐患排查和移动式灭火器材的巡查工作,负责消防车辆、消防器材和消防队营房的日常管理、维护和保养工作。负责招标方突发火情的扑灭或灾害事故的救援工作。完成消防部门要求的相关任务,及招标方交办的与消防有关的其他任务。负责入厂煤监控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服务期:3年,计划从2023年4月1日到2026年3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双方签订合同时确定,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招标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有统一要求或有政策性变化,以及投标人不能履行或按时完成技术协议或合同的要求,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类似保安服务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够体现常驻保安人员数量的页面,如合同中未体现常驻保安人员数量,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3.2.2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并提供证明文件;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