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区内邮路运输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为业主区内邮路运输采购项目,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
2、项目编号:NBPOST-FW-2022069
3、招标内容:
本项目分为2个标包,供应商可兼投兼中。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1600.8万元,其中合同包一753.46万元、合同包二847.25万元。
合同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序号 |
路向 |
预估趟次 |
最高限价 (含税) |
报价权重 |
预估服务期内 采购金额 (元) |
服务期限 |
合同包一 |
慈溪市 区内上行运输外包 |
1-1 |
慈溪-宁波单程(9.6米) |
3645 |
706.91元/趟 |
34% |
2576686.95 |
2年,到期后协商一致可再续签一年。 |
1-2 |
慈溪-宁波往返(9.6米) |
4380 |
1081.68元/趟 |
63% |
4737758.40 |
|||
1-3 |
余姚单程 |
730 |
301.59元/趟 |
3% |
220160.70 |
|||
合同包二 |
慈溪市 市内短驳运输外包 |
2-1 |
9.6米市内短驳 |
2190 |
详见附表 |
8% |
642370.80 |
|
2-2 |
4.2米市内短驳 |
38690 |
详见附表 |
82% |
7830082.20 |
外包环节:包含慈溪-宁波往返及单程邮路,慈溪-余姚单程邮路,慈溪市内揽收邮路运输及慈溪进口邮件下行邮路补充运输,供应商负责安排人员、车辆履行合同要求,将邮方指定的邮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安全地运输到指定地点。
注:招标人不承诺合同有效期内授予的采购合同相关趟次及总金额;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内容》,采购量为预估,招标人不作承诺)
4、报价:投标报价包括驾驶车辆以及人员、车辆保险、保养维护、燃油、路桥费等一切费用。
后期集团、省公司要求运输调整,参照集团、省公司执行,若有大的变动,双方协商调整合同价格。
1.外包结算标准:按趟结算。
揽投部投送范围内的各短驳点,不再重新测算里程,按短驳点所在揽投部对应邮路结算,若实际运行涉及两个及以上短驳点的(形成套跑),按长距离短驳点所在揽投部对应邮路结算。
如上行揽收邮路与下行邮路形成往返运行的,往返结算价按单程中标价的1.5倍进行结算。
2.新增邮路结算价=邮路结算单价*邮路运行里程。
新增邮路的运行里程以高德地图导航货车里程数据为依据。
新增邮路的结算单价规定如下:①新增邮路始发地或目的地为上述邮路行政范围内,结算单价=“邮路中标价/邮路里程”。②如新增邮路始发地或目的地超上述邮路行政范围,结算单价=合同包各路线中最长邮路里程的“中标价/邮路里程”。
3.如果使用其他车型时,按照12吨(9.6米车型)中标价为基准单价,根据车厢长度计算结算单价。即:每米结算单价=12吨车型的基准价格/9.6米;不足基准车型车厢长度的车辆,结算价格=实际车厢长度×每米结算单价,超出基准车型车厢长度的车辆,结算价格=12吨车型的基准价格+超出长度×每米结算价格×70%,实际使用中,车厢长度以行驶证上注明的数据为准。
4.旺季运价调节机制:旺季是指每年的11月1日-11月3日、11月11日至11月15日、12月12日-12月14日、农历十二月十五至农历十二月二十七日,共计24天。旺季期间实施旺季运价涨幅机制,11月、12月旺季期间的价格=原价*1.15;春节前旺季期间的价格=原价*1.2。
5.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到达对方局后超24小时未给卸车,给乙方派属车辆造成时间损失的,每超24小时按以下方式补偿:不足9.6米车型250元,9.6米车型300元,9.6米车型以上400元。超时按照入局扫描时间及解车时间之间为依据。
6.采购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对应基准中石化0#柴油价格为8元/L。
首次调价按照合同生效当日发改委执行的0号柴油价格调整,首次调价后的价格做为基准价,后续每月1日的中石化0#柴油零售价与基准0#柴油价格的涨跌幅度大于5%时,按以下计算公式重新计算基准运价:
调整后的运价=调节前的运价+运费差价;
运费差价=邮路公里数/100*标准车百公里油耗标准(9.6米厢式车24升、17.5米挂车26升、9.6米高栏车24升、6.8米厢式车20升、6.8米高栏车20升、4.2米厢式车12升)*(每月1日中石化0#柴油零售价-调节前运价对应的中石化0#柴油零售价)。
供应商需为招标人邮件投保货物/邮件(快件)运输责任险,单车累计保险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 。
- 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应答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 须具备有道路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范围需包含普通货运;
- 运输的车辆办理不低于20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
-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被列入浙江省邮政 或业主投标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标书费现金缴款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含联行号信息);
(5)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5、电子采购平台报名:
5.1 线上 获取方式如下:(1)未在该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响应人,请先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通过线上方式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已在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响应人,可直接登录平台获取招标文件;(2)招标
(对首轮已购买标书的供应商,本项目二轮公开采购时不再另行收取标书费)。响应人将标书费存入招标人账户并取得汇款或缴款凭证,交招标人,作为标书费已缴款凭证(缴款备注:项目编号:NBPOST-FW-2022069-响应人名称-标书费)。
5.3注册成功的潜在响应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
5.4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1日9时30分;
2、
投标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
身份证号码: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