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石门坎、戈兰滩、土卡河水电厂直流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县李仙江水电公司石门坎水电厂;云南省普洱 市江城县李仙江水电公司居戈兰滩水电厂;云南省普洱市江城县李仙江水电公司 土卡河水电厂。
2.2 项目名称:石门坎、戈兰滩、土卡河水电厂直流系统改造-2023 年 3 月云 南公司云南李仙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2.4 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项目为云南李仙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石门坎、戈兰滩、 土卡河水电厂直流系统改造项目(购置内容详见报价表清单)。由供应商(或称 供货商) 负责设计、供货、运输、原设备拆除、新设备现场安装、接线、调试、 验收及技术售后服务等工作。
2.5 技术规格:详见第六章 技术文件。
2.6 交货地点: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县李仙江水电公司石门坎水电厂;云南省普 洱市江城县李仙江水电公司戈兰滩水电厂;云南省普洱市江城县李仙江水电公 司土卡河水电厂。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天设备、材料交货到现场;设备计划安装时 间约为: 2023 年 4 月-5 月,每个电站要求旧设备拆除、新设备安装调试工期在
30 日之内完成,具体开始时间根据机组实际检修时间确定,以招标人通知为 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未经主产品、设备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投标。
3.3 业绩要求:近 5 年内具有直流系统供货或改造业绩不少于 2 项,并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面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本项目所需的资金能力,并提供近 1 年(2021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并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5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5.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 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 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8 投标提醒:
3.8.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要求: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电子签章)。
3.8.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盖章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 有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电子签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至2023 年 3 月 3 日 17 时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