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环保污泥公司3区混料机及配套设施更新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辽宁环保污泥公司3区混料机及配套设施更新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沈阳振兴污泥处置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沈阳振兴污泥处置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概况及范围:沈阳振兴污泥处置有限公司厂区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冶金二街2号,距离沈阳市中心35km。污泥公司采用的发酵方式是通过将污泥、稻壳按一定比例混合后进入发酵槽供氧反应21天。作为污泥处置前端的关键环节,混料环节的效率和混料效果直接影响污泥的处置能力。现存主要问题: 污泥公司现采用人工混料(人工驾驶铲车),一是混料效率低《受人员场地限制,每小时约40吨》,二是混料效果差质量无法保证,三是车间工况差能见度低极易发生安全事故。因此计划实施污泥公司3区混料机及配套设施更新项目,主要包括混料车间1座、混料机2套及配套的电控系统、监控系统1项、消防配套暖通、照明、通风、给排水等设施,具体详见技术规范。
2.1.2 工期:自合同签订后4个月。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处理量100吨/日及以上规模的污泥厂建设,或污泥厂混料设备改造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2-21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2-2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