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绝热材料(含废料回收)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河北公司 河北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绝热材料(含废料回收)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河北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河北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河北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河北省沧州市以东约100km的黄骅港港口码头南侧,北距天津市120km,西距黄骅市约55km。电厂装机容量2520MW,其中一期工程2×600MW亚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二期工程2×66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一期工程1号机组、2号机组分别于2006年6月、12月投入商业运行,二期工程3号机组、4号机组分别于2009年3月、11月投入商业运行。 招标范围包括硅酸铝耐火纤维毯等绝热材料一批、处置废旧保温棉650吨。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交货期:2023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或合同各单项数量均执行完毕,两者先到为准)。
2.2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需提供环境监测部门/机构出具的能证明其具备废旧保温回收处置能力的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政府环保部门出具的废旧保温回收处置资质文件或环境监测部门/机构出具的废旧保温材料回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2个绝热材料供应合同业绩及2个废料处置/回收合同业绩(如供货业绩与处理业绩包含在同一个合同,则分别计一个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执行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为耐火绝热材料的生产及废料处置厂家;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方要求,依法合规综合利用废旧绝热材料,对废料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并进行无害化处置(投标时提供处置方案),禁止掩埋、抛弃、堆放废料及委托第三方处置,随时接受招标人监督检查。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2-24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3-0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