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合同编号:签订合同时确定
。位于西宁市城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鑫铝业 现运行铝棒切割机无法满足设计生产产能要求。现需购置∮178-308多棒锯切机,满足生产要求。
我公司现运行铝棒切割机无法满足设计生产产能要求,现有铝棒切割机本身故障频出,上下料机构变形,设备经济运行效率低。现需购置一套∮178-308多棒锯切机,满足生产要求。
1.2.1招标范围
锯切机、自动堆垛机、铝屑压块机的采购、设备基础固定及安装调试。
锯切机自动堆垛机以及铝屑压块机所构成设备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锯切机、自动堆垛机、铝屑压块机设备基础固定及安装调试,如果在本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该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内。
1.2.2主要工作内容
1.2.2.1招标内容
(1)锯切机、自动堆垛机以及铝屑压块机安装调试,设备基础固定。
(2)主要设备:锯切机、自动堆垛机、铝屑压块机。
(3)锯切机、自动堆垛机、铝屑压块机整体配置标准应符合技术条款.
(1)整套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括工厂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
(2)锯切机的供货、包装和运输;
(3)现场设备基础固定,设备安装和调试、试运行;
(4)提供现场操作、维护保养、修理技术培训和配套的售后服务;
(5)技术规范中要求的所有备件、工具的供货及售后服务、相关培训。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整体设备交货,验收期2个月。
交货
投标人提供的锯切机除符合有关国家、行业标准外,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条款的质量要求。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国鑫铝业 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铝棒切割机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
销售企业须提供所投铝棒切割机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具有2个及以上铝棒切割机供货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其中销售企业可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供货业绩。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1发售时间: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3日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3月20日北京时间15: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大酒店5楼开标室。
1.9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本次招标公告将在 、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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