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大跨度预应力柔性支架渔光互补示范项目EPC总承包Ⅰ标(光伏场区)招标公告
现对该项目的光伏场区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EPC总承包(光伏场区)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装机容量为114.3216MWp,采用全部电量上网方式运营。本项目拟采用 600Wp 组件+固定式支架+大跨度柔性支架(装机容量12.036MWp)+集中式逆变器方案,组件190536块,共设32个单元32个集中式方阵,单块组件尺寸均为2172mm×1303mm×35mm。每个光伏阵列支架按竖向双排设计,即2×34/2×17块光伏组件。全部采用固定安装方式,组件安装倾角11°。本项目拟在交流高压侧增加储能系统,项目储能规模为25MW/50MW·h。厂区内设110kV升压站一座,以1回110kV线路接入110kV红旗变站,送出线路长度约20.8km,项目采取分片发电,集中并网的技术方案。
2.3 项目工期:180天,计划开始日期:2023年03月25日。
2.4 招标范围:工程光伏场区全阶段的勘察、设计、审查(含电力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工程施工准备与工程施工;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和管理(光伏组件由发包人组织采购并签订合同);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土建施工;配合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发电场试运行及专项验收、启动验收和竣工验收;水保和环保设计(方案、初设、施工图设计)、施工、监测、专项验收;工程建设项目有关设计批件和土地复垦方案(若有)编制、报批、验收工作;竣工验收和移交的相关工作;建设期工程保险(投保范围包含业主采购的光伏组件),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配合审计等全部工作。本标段EPC总承包不含升压站及110kV送出工程。其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4.1勘察设计 工程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测、设计及相关的技术咨询、评审;水环保专项设计(方案、初设、施工图设计);现场设代服务、竣工图编制等工作。 2.4.2设备材料采购 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光伏组件由发包人组织采购并签订合同)、监造(不包含光伏组件监造)、催交、运输、接车、接货验收、转运、仓储保管、到货管理等工作投标人负责。 2.4.3建筑及安装工程 包括满足光伏场区并网运行的建筑安装、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施、调试、测试、试运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期内的服务。 2.4.3.1临时工程及水保、环保等专项工程的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及调试。主要包括:进场道路和场内道路、光伏发电阵列、集电线路及水保、环保等专项工程的土建施工,所有设备安装及调试。 2.4.3.2按照环保、水保设计方案及批复文件完成发电场水保、环保措施和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环保、水保监测单位和第三方进行相应的咨询、验收前所有监测、检查、监督、评估和验收等工作。 2.4.3.3投标人负责配合发包人进行质量监督注册备案,负责协助、配合项目质量监督工作并具体落实完成本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查及整改落实、工程验收以及工程验收前的其它全部检查工作。 2.4.3.4完成单体调试、联合调试及电网并网验收工作;配合光伏并网涉及电网公司的各项验收,包括并网性能检测、涉网试验、仿真建模,协助办理相关并网手续。 2.4.3.5完成试运行、消缺、中间验收工作,协助、配合本项目EPC总承包Ⅱ标段完成项目整体启动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包括消防、环保、水保、防雷、安全与卫生、档案、节能、土地复垦等各专项验收)工作。 2.4.3.6完成工程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有关工作。 2.4.3.7提供并完成相关的技术资料和人员培训工作。 2.4.3.8完成工程服务的所有施工辅助工程(含临时用电、用水的接网手续及费用)。 2.4.3.9建设期工程保险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2.4.3.10本项目35kV集电线路(包含光伏场区终端塔到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进线柜段,包括终端头制作、安装等)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作。 2.4.3.11其它未明确但属于本工程施工、试运行、初步验收、竣工验收及移交、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配合审计等全部工作中的任何项目及工作。 2.4.4 建设用地 本标段用地性质为临时用地,由发包人负责租地工作并承担租地费用,承包人予以协助、配合。 2.4.5其他 由承包人原因导致的行政处罚以及国土、林地等主管部门执法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最终向发包人提交一个满足国家及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未明确但属于本工程施工、试运行、初步验收、竣工验收及移交、质保期内的任何项目及工作包含于EPC工程总承包范围,即使价格清单或价格表中未列项亦视为工作内容及费用包含于合同总价中。。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美兰区三江镇超大跨度预应力柔性支架渔光互补示范项目EPC总承包Ⅰ标(光伏场区)
2.6 其他补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供货/EPC总承包等能力。
3.1.1 资质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现有规程、规范的设计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现有规程、规范的要求且工程验收合格;创建电建集团优质工程。
3.1.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近三年指2019年、2020年、2021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经营状况良好,报告期未发生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的情况。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2018年-2022年)内具有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业绩。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对应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完工证明)等。要求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签约主体、服务范围等内容。
3.1.4 信誉要求:(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2)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B证),担任过1个及以上光伏工程项目经理。(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勘察设计注册执业证书,担任过1个及以上光伏工程的设计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职务。(3)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个及以上光伏工程项目副经理职务。
3.2 其他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完成投标人注册后,请于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6日24:00时购买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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