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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北海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北海成品油储备基地项目北海成品油储备项目 内浮顶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0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核心提示:北海成品油储备项目内浮顶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北海成品油储备项目内浮顶公开招标(WZ20230324-4807-2257-B

北海成品油储备项目内浮顶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海成品油储备项目内浮顶公开招标(WZ20230324-4807-2257-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海成品油储备项目 内浮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内浮顶\Φ46000 30000m3 176211D0304-EN70-DER-0003 Q235B
2.00
PC
包1-北海成品油储备项目内浮顶
2
内浮顶\Φ46000 30000m3 176211D0304-EN70-DER-0003 Q235B
6.00
PC
包1-北海成品油储备项目内浮顶
3
内浮顶\Φ40500 20000m3 176211D0303-EN70-DER-0003 Q235B
4.00
PC
包1-北海成品油储备项目内浮顶
4
内浮顶\Φ40500 20000m3 176211D0303-EN70-DER-0003 Q235B
4.00
PC
包1-北海成品油储备项目内浮顶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提供资质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ISO9001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或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或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三证认证应都在有效期内。

3.1.7 投标人禁止提供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和国家限制和不鼓励采购、使用的高能耗、高污染产品;近三年(截止到2022年12月30日)未发生过环保问题被行政处罚(以信用中国网站和生产单位所在地省级政府公开网站公示为准),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

3.1.8 提供连续最近三年(2020~2022年)完整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无连续最近三年审计报告的否决,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连续三年无盈利或连续最近三年利润率为负数的否决;或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为A级以下的否决。

3.1.9 投标主体(提供有效书面证明文件):只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的投标申请,不接受流通商、代理商或联合体的投标申请

3.1.10 投标人至少提供2020年(合同签订时间)至今2份满足《碳钢制单盘内浮顶订货技术条件》第1.5要求的相关业绩。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面复印件(须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签订日期页、交货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供货范围/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参数页等关键页面,原件备查)、合同发票复印件和设备现场签字版验收单。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数据不足的视为无效业绩。

3.1.11 投标人应提供《碳钢制单盘内浮顶订货技术条件》第1.3及1.4条要求的相关报告、证明等。

3.1.1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1.13 投标人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三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重要设备材料需外购原材料和外协件的分供方应当完成信用认证。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中给予扣分。

3.1.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5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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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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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bidding.sinop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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