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合同编号:合同谈判时确定
光伏产业品牌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是国有大型的综合性能源企业,整体装机超过2亿千瓦时,其中,光伏装机规模超过4500万千瓦时,清洁能源占比达62%。目前,集团公司在运光伏场站1462座,装机容量5330.36万千瓦,装机规模位居全球第一,是全球最大的光伏发电企业,并率先在国内形成多晶硅、硅片、电池、组件、支架、光伏电站规划设计及建设、运行维护、检测评价及组件回收的垂直一体化光伏全产业链。为推动 光伏产业品牌战略化发展,推动集团公司“世界一流光伏产业品牌”的落实落地,以光伏产业最优的黄河公司作为项目牵头单位开展集团公司光伏产业品牌建设工作,研究提出集团公司光伏产业品牌架构,加快推进光伏产品、技术、业务等品牌创建工作,尽快打造形成集团公司的光伏品牌。
1.2.1招标范围(不限于)
通过对集团公司下属分子公司的光伏产业品牌优化梳理,以光伏产业发展最优的黄河光伏产业作为标杆引领,建立集团公司光伏产业母品牌及众多分子公司下的光伏子品牌,明确产业品牌、技术品牌、产品品牌,形成“一主多元”的品牌格局。健全光伏产业品牌管理体系,实现分层分类管理。开展系列品牌内在及外在形象建设、对外广告传播与公关活动管理,确保品牌形象、品牌美誉度、知名度的传播推广符合品牌核心价值。
1.2.2主要工作内容(不限于)
完成集团公司光伏产业品牌建设工作,包括分析确定品牌定位及理念、品牌名称征集命名及商标注册、品牌视觉体系设计、品牌架构梳理、宣传推广、现场培训服务等内容。
1.2.3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项目建设工作。
1.2.4项目实施
本项目由招标人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品牌咨询服务类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主要管理人员
项目主负责人须提供养老保险社保缴费证明,且服务过至少3个品牌建设咨询服务项目,提供经公司确认盖章的案例、合同及证明文件。
1.4.3特殊要求
本项目须提供光伏产业品牌初步建设方案,包括:明确品牌定位及理念、初步架构设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工作策划方案。
1.4.4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承担过与本项目相同或相似的至少2个品牌建设咨询服务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复印件中至少应反映出合同首页、合同签名页、主要工作内容等内容)。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1发售时间:2023年3月3日~2023年3月9日,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方式: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1.7.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3月23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 、项目信息网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1招标代理机构
1.11.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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