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有限公司包头发电分公司2号机组大修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巴尔泰
2.2.项目规模: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2号机组大修 |
汽机房、锅炉房、主变、电除尘室、脱硫为本次检修的主要检修区域。汽机房内的检修设备包括发电机本体、汽轮机本体、给水泵、前置泵等。锅炉厂房内检修设备包括锅炉本体、汽水系统、制粉系统、烟风系统、除灰渣等系统。电除尘器检修设备包括电除尘、气力输灰系统。脱硫吸收塔检修设备包括吸收塔、烟道、除雾器、浆液循环泵。(详见技术文件)。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号机组大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须具有电力设施承修一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6.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一级资质(锅炉);
7.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以上相应证明材料。
8.投标人近五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不少于1台次600MW等级或以上燃煤机组大修(A级检修)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能体现服务范围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其他无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3-06 07:19到2023-03-13 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