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业甲醇分公司气化炉工艺烧嘴维修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甲醇分公司气化炉工艺烧嘴维修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甲醇分公司气化炉工艺烧嘴为气化炉关键部件,运行过程中或一个周期后,工艺烧嘴存在中心氧管及喷头、煤浆管及喷头磨蚀、烧蚀;冷却水盘管烧蚀、变形;外氧管及喷头端面烧蚀龟裂;三通道环隙尺寸磨损超标等影响长周期运行故障问题,需维修单位对烧嘴各部件进行更换、堆焊维修和环隙尺寸调整,以满足气化炉运行要求。
2.1.2招标范围:
(1)负责28台工艺烧嘴(对置式四喷嘴28台)各部件维修及更换,包括拆解组装、清洗、探伤检测、水压试验及脱脂,材料乙供。
(2)负责烧嘴维修80台次/年(依据使用羊场湾矿原料煤精煤、沫煤,配比后灰份10-14%,气化炉工艺烧嘴在线运行时间约为45-50天),三年共计240台次。
2.2 其他:2.2.1服务期限:服务期限3年,计划日期自2023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2.2.2项目实施地点:灵武市宁东镇甲醇分公司气化车间、中标单位维修厂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水煤浆对置式四喷嘴气化炉工艺烧嘴维修的合同业绩2份,且已履约完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3-0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3-14 17:00:00。